虎年開工第一天
迎“財神”更要迎“安全”
所有使用燃氣的餐飲場所要加強日常燃氣安全管理
2021年新修訂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餐飲等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燃氣的,應當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據此,使用燃氣的餐飲場所必須限期安裝使用燃氣泄漏報警裝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一、所有餐飲場所必須全部安裝使用合格的燃氣泄漏報警裝置。
二、餐飲場所既包括個體經營戶,也包括商業綜合體、學校、醫院、養老院、農貿市場、商住混合體、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等內部食堂。
使用瓶裝液化氣石油氣的,應當在液化氣儲用的重要節點安裝燃氣泄漏報警器,報警器與燃具或者閥門的水平距離不得大于4米,安裝距離應距地面30厘米以內,安裝時應該把傳感器朝下,避免水污、灰塵進入,要定期檢查報警器,保障其正常使用;使用管道燃氣的,報警器與燃具或者閥門的水平距離不得大于8米,安裝高度應距棚頂30厘米以內,且不得設在燃具上方。
15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餐飲場所應特別注意任何插電及相關管線必須防爆處理(物理隔離任何可能引起火花的開關插座及冰箱冰柜等電器設備);150平方米以上的中大型餐飲場所報警響應裝置要安裝在有人員值班或負責應急處置、人員疏散的安全生產負責人能聽到接收到的地方,可以第一時間感應接收報警,不能設置在無人接收感應的地方,否則即便觸發報警,也不能及時采取關閥、疏散、通風、報警等應急措施。同時,儲用燃氣場所要避免小型餐飲出現的管線、電器(主要是自動啟動的冰箱冰柜)不防爆問題,不能離油煙太近。
三、安裝燃氣泄漏報警裝置是防止燃氣爆炸事故的有效措施,各餐飲場所要重點做好以下自查:一是鋼瓶、閥門要在廚師能隨手關閥的地方,隱匿不便關閥將嚴重影響應急處置。二是鋼瓶、閥門、管線、灶具周邊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最常見是紙皮塑料袋,起火后會燒毀上述設施,嚴重影響應急處置。三是燃氣管線不得隱藏在人視線看不到的地方,更不能被包裹起來,極易因鼠患、老化等因素造成泄漏。四是燃氣的使用與存放的空間,電路、電器管線如果不防爆(天然氣要低位設計,液化氣要高位設計),特別是存在有自動啟動的冰箱冰柜等電器,一旦燃氣泄漏,可燃氣體報警裝置未響應就已經觸發爆燃。
四、燃氣泄漏報警裝置必須經權威部門檢測且具有合格證,嚴禁安裝“三無”產品。已安裝使用燃氣泄漏報警裝置的用戶須請有資質的機構定期對裝置性能進行檢測,確保其正常使用。未按期完成安裝燃氣泄漏報警裝置的餐飲場所,由相關部門依法責令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燃氣公司不得供氣,因此造成的損失自行承擔。
五、未按規定安裝使用燃氣泄漏報警裝置的生產經營單位,有關部門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規定:餐飲等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燃氣未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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